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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【無罪】無正當理由提供三個以上帳戶罪,台北律師成功爭取無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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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事人涉犯⇒

洗錢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第2款「無正當理由交付、提供合計三個以上帳戶罪」

律師協助當事人成功獲取【無罪】判決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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